回复 激萌小青椒 : 奇门老祖的隔代传人曹丰,本是个捡回来的孤儿、沈家的家奴。机缘巧合下成为了最有潜力的修仙弟子,诱拐了三四美女,伙同了两三基友,扛起了斗反派、拯救世界、维护和平的重任,在这个过程中被陷害,不断的得到和失去,友情爱情亲情都不断被考验,并慢慢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,最后失去了亲人和最爱的人,看破红尘,羽化登仙。”
回复 星烟三: 这部《早上起来他的还在身体里》陆野穿越了。 这是一个神奇的修真世界! 踩着飞剑上班的白领,奇形怪状的宠物灵兽,飞驰的“灵能地铁”、刷着蚪音的「真·古风小姐姐」...... 而他这一世的身份,竟然是这个庞大修真帝国的统治者,谓之「帝君」! 作为一举一动受全体国民瞩目的存在,囊中羞涩的陆野也只有搞搞文艺创作,跟各大宗门的网红小师姐炒炒绯闻,恰点烂钱,勉强维持生活这样子。
回复 花黑云 :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